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石首市妇联主动融入社会矛盾调解格局,以“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资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立足家庭建设,做足调解文章。在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宣传引导,从源头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石首市妇联以家庭为立足点,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心理疏导等方式,把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内部。 一是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联合市委法治办,成立由14名专业法律工作志愿者组成的“建设法治石首·巾帼在行动”法治宣讲团,提供6大类14项“你点我送”菜单式法律课程,把法治宣讲送到基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之中,共开展反家暴、“夫妻债务认定与区分”等法治讲座20余场。抓住“3.8”妇女维权周、“5.15”国际家庭日、“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巾帼法律志愿者走进村社区、走入家庭,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例如:联合荆州、石首两级人民法院女法官协会,到桃花山镇开展了以“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反对家庭暴力 守护幸福和谐”宣传展板,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读本、折页及妇女相关法律书籍1000多本。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妇女群众与家庭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有效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 二是与特色家庭创建相结合。把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多元的生活品质、促进和睦的家庭关系作为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开展“十星文明家庭”创建暨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健康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表彰活动,传承了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了家庭和睦,近几年,评选表彰各类特色家庭1100户,通过宣传表彰先进典型,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以文明的家庭典型引领社会风尚,以家庭的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与维护妇女权益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婚姻家庭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及时介入处理,避免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升级、扩大和激化。认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信访接处工作,面对面为妇女群众答疑解惑进行疏导情绪,2017年上半年共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访65件,其中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42件。 二、强基固本,夯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基础 石首市妇联充分发挥现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作用,夯实调解工作组织基础,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工作站作用。成立了石首市妇女维权工作站,聘请王文青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全市妇女提供婚姻家庭纠纷、人身、财产权益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供离婚诉讼服务。2017年上半年,工作站为28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及离婚诉讼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石首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作用。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石首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主要服务于全市范围内在婚姻、家庭、继承、教育、抚养、赡养、扶养中发生权利、义务争议、纠纷的妇女儿童,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近几年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300多场次,通过法律援助共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三是充分发挥网上妇联维权窗口作用。充分发挥12338、石首妇女网、石首女性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妇联信访窗口作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公开维权热线电话,设立主席信箱,认真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扎实做好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机制,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 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组建专班,明确职责。以市委综治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石首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其组成人员由11人组成,主任由市妇联主席王丽担任,副主任及成员由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综治办、妇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担任,“家调委”工作机构设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一是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司法、综治、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调解;二是完善和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的范围和比例,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三是建立健全调解及组织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跟踪管理、学习培训、组织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招募联动,志愿服务。家调委工作人员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和基层组织推荐相结合确定,由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志愿者担任。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了志愿服务联动机制,招募法官、检查官、律师等志愿者,不断壮大调解志愿者队伍。 四是在阵地建设上,整合资源,痕迹管理。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和资源优势,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效能。设“家调委”办公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及调解室,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流程》《调解当事人须知》《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调解原则》《调解纪律》等制度上墙,制作主持人、调解员、当事人、记录人等桌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登记簿》及调解案卷档案,使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预防、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迹可查。自“家调委”成立以来,累计接受咨询258例,依法调处成功数46例。 四、畅通渠道,形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合力 通过对上访案件的梳理汇总,发现经济问题导致婚姻出现矛盾的家庭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32%,为从源头化解家庭矛盾,石首市妇联畅通渠道,形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合力。 一是畅通就业渠道。与人社部门联合举办“春风行动”妇女招聘会。仅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举办招聘会10余场,推动500余名留守妇女及返乡妇女就业。树立了一批妇女“双创”典型,带动2000多名妇女就业。 二是畅通创业渠道。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和提供创业贷款。联合人社、农业等部门开展月嫂、育婴师、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2017年上半年,培训妇女1000多人。积极为妇女创业破解融资难题,为创业妇女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134名创业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740万。 三是畅通救助渠道。在家调委的运行过程中,有许多请求帮助的当事人家庭存在实际困难,为了让这部分妇女摆脱困境,市妇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畅通救助渠道,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帮助上访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如我市大垸籍孕妇余传宏,父母双亡,租住于沙市,遭到咸宁嘉鱼籍丈夫遗弃,先后到省和荆州上访。市妇联积极协助配合荆州妇联处理,同石首信访局、石首大垸镇相关同志,在其生小孩住院期间,赴荆州中心医院慰问,送上医药及护理费15000元。横沟市镇汪家山村二组村民孙兵妻子彭青青,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后,因羊水栓塞陷入昏迷并引发多器官衰竭。由于彭本人未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是全额个人负担。孙兵全家多方筹措资金15万元,已是债台高筑,而求助于我会。我会考虑救助产妇生命刻不容缓,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及市政府领导汇报,引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给予彭青青1万元的医疗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减免医疗费20多万元。通过这些帮助,让深陷困难的妇女群众感受到组织和社会的关心,从而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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