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2019年,市文明办、市妇联持续常态化开展“十星文明家庭”创建暨寻找“石首最美家庭”系列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开花,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面向基层广大家庭,开展“十星文明家庭”创建暨“石首最美家庭”寻找、事迹宣讲和宣传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全市深入开展以“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圆家梦”为主题的“石首最美家庭”寻找活动。要立足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扩大活动覆盖面。继续以城乡“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开展“寻找”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低碳、诚实守信,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各地要把宣传“石首最美家庭”事迹与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好家训、好家规和好家风展示活动相结合,运用道德讲堂、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平台,举办优秀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分享会、朗诵会、文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石首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栏持续宣传,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传播推广活动,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 (二)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我家最美故事”暨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各地要联合教育部门,立足基层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开展“我家最美故事”展演。以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载体,引导家长主动参与家训家规家风进校园活动。聚焦家教、家风、家训和传统文化知识传承,开展经典诵读进家庭活动,让诵读经典日常化、生活化、习惯化。各地要通过推荐书目、分享读书心得、家庭阅读一瞬间、创意阅读故事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亲子阅读微视频展示活动,通过父母和孩子共同参与的创意阅读活动,传递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促进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面向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注重行业特点抓好结合。各地妇联要联合各地纪委,结合行业、部门实际,常态化在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以颂经典家规、创家训格言、寻最美家庭、写家风故事为主要内容的“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使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成效。大力丰富活动形式。各地要把握家庭工作和廉政教育特点,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发挥清廉典型示范作用。各地要在广大党员干部家庭中大力选树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石首最美家庭”,通过典型示范、榜样引领,推动党员干部争做廉洁表率,争创“最美家庭”。 二、“石首最美家庭”推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候选家庭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1、组织推荐。各乡镇办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兼顾不同类型,等额推荐“石首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市直各单位自由申报。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通过群众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收集遴选推荐对象,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家庭。 2、社会化推荐。市妇联将在“石首女性”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专栏,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扩大“石首最美家庭”寻找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社会推荐于10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二)组织评选。主办方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在向社会公示后确定“石首最美家庭”和提名奖家庭名单。 (三)揭晓发布。揭晓仪式拟于明年“三八”节举行。各地各单位要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同期推出、宣传、展示本地本单位“最美家庭”。 三、活动要求 (一)层层组织发动。开展“十星文明家庭”创建暨寻找“石首最美家庭”活动,重点在城乡社区,主体是家庭。各地在开展“十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做好“石首最美家庭”推报工作。要上下一盘棋,整体联动、精心部署,确保活动落到基层,取得实效。要立足城乡“妇女之家”,自下而上组织发动、层层推选,吸引群众走出家门,在活动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注重抓好结合。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各地要注重从本地推选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优秀家庭中择优推荐。 (三)加大典型宣传。各地要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大力宣传“石首最美家庭”事迹。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注重选树真实、可亲、可学的典型,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典型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有“妇女之家”都要常年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常态化地学习身边榜样、向“最美”看齐,促进社区家庭交流融合,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请各乡镇办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按每户提供《2019年“石首最美家庭”推荐表》1份(见附件)、汇总表1份、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家庭照片3张(附电子版)的要求,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系人:洪雯 联系电话:0716-7819568 邮箱:290367691@qq.com
附件: 1、2019年“石首最美家庭”及提名奖候选家庭名额分配表 2、2019年“石首最美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汇总表 3、2019年“石首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 4、十星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及标准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石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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