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和妇女“半边天”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建设“美丽家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团结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为石首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妇女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家庭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建设“美丽家园”活动,通过发动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弘扬良好风尚,形成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有力推动全市美丽家园建设。 (二)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市、镇、村三级妇联组织要合力将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做到干部下村、工作进村、支持服务到村,紧密对接、主动融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做到“美丽家园”建设与精准扶贫,与助推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同创建。 (三)示范带动典型引领。要在工作中塑造典型、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以示范户带动普通户、帮助困难户,树立一批“最美庭院”典型,以“最美庭院”建设带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形成共建共创、互帮互助、全面推动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以思想引领为先导,全面动员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广大妇女群众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巾帼宣讲团为载体,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她们在农村广阔天地展现作为、彰显风采。 (二)以家庭建设为关键,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大力弘扬家庭文明,充分发挥妇女在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好家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进一步打造“最美家庭”品牌,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在积极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和谐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引导广大家庭传承优良家风,进而在农村家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以提升素质为根本,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举办的培训,促进妇女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推动提高妇女受训比例,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和返乡下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示范培训。对全市各乡镇办区以女性为主、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基地、合作社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创业妇女情况,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政服务等组织,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能力,实现家门口创业就业,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四)以创建美丽家园为抓手,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以“创、评、晒、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妇女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出行,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庭院。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广泛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以及厕所革命,提升文明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共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幸福美丽新家园。积极推进“最美庭院”创建,在2020年“三八”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最美庭院”,使“最美庭院”创建成为承载家庭幸福、提升乡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同时,要动员鼓励每个村(社区)至少成立一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坚持宣传教育、广泛引导、实践养成相统一,组织志愿者向广大妇女和家庭传播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卫生清扫、庭院评比、关爱互助等服务,让“最美庭院”创建入脑入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党赋予妇联组织的政治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妇女群众的所需所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部署总要求,立足各自实际,突出实效性,制定工作举措,搭建工作载体,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建设“美丽家园”在石首蓬勃开展。 (二)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基层妇联干部的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活动中要注重讲好乡村振兴巾帼故事,晒出农村“最美庭院”,注重线上线下宣传,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顺利实施。 (三)加强落实。各乡镇办区妇联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做法、经验、成效、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归纳,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发条目式上报本地当月开展活动情况及相关图片至市妇联。 各地要认真开展“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每个乡镇办区推荐3-5户,并请于10月18日前将“最美庭院”推荐表、500字事迹材料、庭院照片3张报送至市妇联办公室。 联 系 人:彭杏梅 联系电话:7819565 电子邮箱:197443454@qq.com
附件:1、石首市“最美庭院”创建标准 2、石首市“最美庭院”推荐表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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