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妇联改革,培育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及社会组织,聚合社会各界力量,精准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实现妇女工作与社会组织有效对接,共同推动石首市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自即日起,石首市妇联面向全市妇联系统、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19年服务妇女儿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妈妈回家”妇女脱贫增收类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巾帼脱贫行动”,重点面向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体,开展妇女实用技能培训,链接企业资源助力定向就业、产品定向销售,扶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帮助妇女树立脱贫志向、掌握脱贫本领、提高致富能力。 2、“女性安康”健康服务类 参与实施“健康中国人”行动计划,开展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健康生活理念和健康养护知识,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引导妇女养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动员妇女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家园。 3、“守护花开”女童安全保护类 致力于保护女童人身安全,普及、增强女童的性别意识和安全防范常识,远离性侵害和意外伤害,提高家长、监护人、教师保护女童的意识和能力,构筑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的女童安全防护体系。 4、“家长学堂”亲职教育类 以家庭、家风、家教为抓手,弘扬家庭美德。强化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关心家长特别是母亲的角色意识、心灵成长和素质提升,通过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平台,开展亲职教育,强化家长意识,传授养育知识,增进亲子沟通,提升家长素质,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 5、“与你同行”留守妇女儿童关爱类 组织留守妇女开展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适合妇女特色的培训,对留守妇女扶持创业致富、实施家庭关爱及权益维护等。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特色陪伴、关爱帮扶和监护人培训指导等,增强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适应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6、其他符合我市妇女儿童、家庭工作需要和政策支持方向的公益项目。 二、申报主体 1、全市各级妇联组织;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具有可行性、可持续性和社会公益性,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 2、申报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以及财务人员,机构运行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执行能力,有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运作方法上具有创新性。 3、项目申报要突出妇联主责主业,强化妇联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鼓励项目在“妇女之家”组织实施。 4、原则上为通过评审的每个项目提供5000-20000元的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根据服务受众、项目内容和服务成效等可提供3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项目周期为2019年8月—2020年8月。 四、申报方式 自即日起至9月15日接受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填写《石首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逾期不再接受项目申报书。 五、时间安排 1、项目征集(2019年8月15日—9月15日):宣传发动,填写、呈报项目申报书。 2、项目评审(2019年9月16日-9月30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后,市妇联拨付50%项目经费。 3、项目实施(2019年10月1日—2020年8月20日):入选项目根据制定项目申报书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每阶段工作目标,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项目审核组定期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4、综合验收(2020年8月21日—8月30日):入选项目全面结项,并向市妇联上报结项报告、项目文书资料和图片相关资料。市妇联对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拨付剩下50%项目经费,并将项目成果在媒体上进行展示。 联 系 人:任云 联系电话:0716-7819565 电子邮箱:3248985813@qq.com
附件:石首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项目申报书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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