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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首市妇联系统2014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石首妇联 2014-9-29 16:08:33 
  各乡镇办区妇联:
  根据省妇联《关于印发湖北省妇联系统2014年度创先争优考评方案的通知》(鄂妇字[2014]6号)、荆州市妇联《关于对荆州市妇联系统2014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荆妇[2014]2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妇女工作,现就全市妇联系统2014年工作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1、总分100分,按业务性质分解(见附件1),以市妇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年终考评为主,市妇联机关平时掌握情况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2、采取考核组打分(占60%)、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占20%)和各部室评分(占20%)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3、各地按照《石首市妇联2014年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年底以前向市妇联申报当地创新工作和出彩工作1-2件,作为年底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参考。
  4、综合或单项工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给予一定加分(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1、自查自评。11月底前,各地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分和书面报告报市妇联办公室。2、检查考评。12月上旬,市妇联组成考评小组,按照《石首市妇联系统2014年工作目标考评指标》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3、综合得分。妇联系统绩效考评得分=考核组评分+领导班子评分+部室评分+加分事项。
  三、考核评定年底,市妇联对妇联系统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分类排名,并按照20%的比例,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市妇联系统绩效考评优胜单位。
  四、考核结果    绩效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各地党委通报;优胜单位作为推荐省妇联、荆州市妇联先进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妇联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组成,市妇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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