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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石首市“平安家庭”示范户的决定
石首妇联 2015-3-9 16:12:49 
  各乡镇办区妇联、综治办,市直各单位妇委会、综治办: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平安石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号召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在全市上下营造人人守法、户户平安、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2014年,市妇联、市综治办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遵纪守法、平安和谐的家庭,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平安家庭”建设中来。市妇联、市综治办决定,授予涂凤梅等700户家庭为石首市“平安家庭”示范户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发展“平安家庭”建设成果。全市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平安家庭”示范户为榜样,发扬遵纪守法、崇尚科学、邻里和睦等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积小安为大安,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平安,为“平安石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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