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表彰石首市“巾帼建功标兵”的通报
关于表彰石首市“巾帼建功标兵”的通报
石首妇联 2015-3-9 16:14:08 
  各乡镇办区党(工)委,石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组),市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
  近年来,全市广大妇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扬“四自”精神,积极投身石首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在各个领域涌现了一大批工作在一线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我市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立的突出业绩,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在石首经济社会建设中再创新业,再创佳绩,经层层推荐,认真评审,市委决定,授予毕凌等12名同志“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荣获石首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的同志,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壮丽篇章,充分展示了我市妇女的崭新风貌。她们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典范,是石首妇女的杰出代表,是全市妇女学习的榜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未来的人生征程中不断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市广大妇女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她们自强不息、克难奋进的进取精神,学习她们克己奉公、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学习她们恪尽职守、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脚踏实地、勇于实践的务实作风,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立足本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促进石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石首市“巾帼建功标兵”名单
  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石首市“巾帼建功标兵”名单
  毕    凌      湖北霖坤红塬地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    蓉      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段植兰      市新闻中心编辑
  赵    君      市财政局妇委会主任
  文    静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毛    琼      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周俊梅      市文峰中学英语高级教师
  夏美莲      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
  李    娟      市公路管理局三义寺渡口管理所售票员
  李    敏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樊孝萍      湖北省林科院石首杨树研究所副所长
  张    晴      中国建设银行石首支行营业室主任

上一条:关于命名表彰石首市“巾帼百佳”的决定
下一条:石首市妇联2015年部门预算
Copyright © 2011-2016 www.sssf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湖北省石首市南岳山大道市委办公楼 电话:0716-7819565
E-mail:shishoushi@hbwomen.org.cn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6002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