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石办发电〔2020〕3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家庭助廉工作,弘扬培育良好家风,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家庭中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 二、征集范围及方法 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家庭均可参加“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采取家庭自荐、组织推荐与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征集内容 征集的家风家训既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训、治家格言,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每条家风家训原则上不超过100字,对家风家训简要注解不超过200字。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举措,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 2.择优推选。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征集条件认真开展组织宣传和推荐上报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乡镇办区报送家风家训不少于2条,市直单位至少报送1条。 3.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家庭积极参与,把征集“廉洁家风家训”的过程作为教育激励、弘扬良好家风的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尚俭戒奢、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市妇联将评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的好家风家训,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各地各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廉洁家风家训”征集表报送市妇联。 联 系 人:彭杏梅 联系电话:0716-7819565 电子邮箱:197443454@qq.com 附:“廉洁家风家训”征集表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9月16日
“廉洁家风家训”征集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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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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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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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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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或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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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家训内容(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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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家训简要注解(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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