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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首市妇联系统2015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石首妇联 2015-9-15 16:23:12 
  各乡镇办区妇联:为切实做好石首市妇女工作,现就全市妇联系统2015年工作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办法1、总分100分,按业务性质分解(见附件1),以市妇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年终考评为主,市妇联机关平时掌握情况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2、采取考核组打分(占60%)、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占20%)和各部室评分(占20%)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3、各地按照《石首市妇联2015年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年底以前向市妇联申报当地创新工作和出彩工作1-2件,作为年底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参考。4、综合或单项工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给予一定加分(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1、自查自评。11月底前,各地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分和书面报告报市妇联办公室。2、检查考评。12月上旬,市妇联组成考评小组,按照《石首市妇联系统2015年工作目标考评指标》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3、综合得分。妇联系统绩效考评得分=考核组评分+领导班子评分+部室评分+加分事项。
  三、考核评定年底,市妇联对妇联系统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分类排名,并按照20%的比例,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市妇联系统绩效考评优胜单位。
  四、考核结果
  绩效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各地党委通报;优胜单位作为推荐省妇联、荆州市妇联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妇联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组成,市妇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1、石首市妇联系统2015年工作目标考评指标
  2、加分办法
  附件1:石首市妇联系统2015年工作目标考评指标
  类别 考评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政令畅通(9分) 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会议、活动,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妇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妇联重大工作部署 2 按要求参加市妇联组织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因特殊原因不参加会议或活动的,需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全年不超过1次。
  2 上级妇联综合性会议、重要专题会议精神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学习、传达,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妇联办公室报送情况小结。
  5 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妇联安排布置(含网站、QQ群通知)的各项工作。
  领导重视 (10分) 1、推动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政策及规划落实 5 推动落实市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石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石发〔2013〕4号文件精神。
  2、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5 争取党委会至少一次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调查研究(12分) 1、开展调查研究 6 乡镇办区妇联主席下基层调研时间全年不少于1个月,每人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完成上级妇联下达的课题调研任务。
  2、及时报送调研成果 6 各地向市妇联报送1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向同级党委、政府提交意见报告建议不少于1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当地妇女工作的举措并取得成效。
  信息与舆情(10分) 1、及时发现、上报妇女儿童舆情 3 及时掌握妇女儿童舆情,对涉及妇女儿童的突发事件信息、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敏感事件,认真研判,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核准基本情况,在24小时内报市妇联。一般妇女儿童舆情48小时内报市妇联。
  2、加强信息工作 7 及时报送信息,各地每月向市妇联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省或荆州妇联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及时报送工作经验、综合性信息。
  类别 考评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开展活动选树典型(14分) 1、立足妇女与家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5 开展“三八”节庆祝、寻找“最美家庭”、妇女健身等主题活动。
  2、营造促进妇女工作发展的舆论氛围 3 结合当地实际,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发掘、培育、选树、宣传妇女工作先进典型 3 发掘、培育、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及妇女工作示范点。
  4、向上级妇联推荐先进典型 3 向上级妇联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及基层妇女工作示范组织各2—3个。
  基层组织建设(14分)  1、组织建设 3 妇联基层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Ⅱ类组织晋升Ⅰ类组织率达到20%以上、Ⅲ类组织晋升Ⅱ类组织以上达到20%以上。
  3 培育新型妇女组织,各地至少建1个类型以上的妇女组织并发挥作用。
  2、阵地建设 4 开展“妇女之家”创建活动,推进“妇女之家”“五延伸”工作,将妇女之家从村(社区)延伸到女性专业合作社或巾帼示范基地、非公经济组织、留守儿童服务站、妇女健身站、社区网格。
  3、队伍建设 2 积极组织参加“我是妇女工作专家”实践交流活动,在荆州、省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2 培训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
  妇女发展(10分) 1、服务妇女民生 3 完成全年“两癌”免费检查各项指标,开展关爱“两癌”贫困妇女活动。
  2、服务妇女发展 3 举办“关爱留守家庭  服务创业就业”招聘会;宣传、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3、妇女能力素质提升 4 开展妇女创新创业培训活动。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12分) 1、儿童工作 6 认真开展上级妇联“春蕾计划”、“彩虹行动”、“金凤工程”及各类儿童公益项目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六一”活动、关爱留守儿童“两结对”活动、儿童家庭教育、安全自护宣传,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妇联。
  2、维权工作 4 做好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案件报送,组织开展涉及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活动。
  3、做好信访及信息报送工作 2 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及时有效报送信访信息。
  完成基础数据统计工作(9分) 完成各类数据统计 9 按时按要要求上报分性别统计数据库、规模以上女企业家数据库、女干部数据库、留守、流动儿童数据库、留守妇女数据库、单亲特困母亲数据库、家庭教育资源库、妇联基层组织数据库、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数据库、“两癌”免费检查数据、小额担保贷款数据、妇女培训数据等。
  附件2:
  加分办法
  1、被评为省、地、市级综合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别加5分、3分、2分。2、被评为省、地、市级单项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别加3分、2分、1分。3、因某项工作突出,被省、地、市级组织列为工作交流现场的,分别加4分、3分、2分。4、在省、地、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3分、2分、1分。5、工作信息被中国妇女报及全国妇女网、省妇女网和湖北妇工杂志、荆州妇女网刊载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项工作被多个单位评为先进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所有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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