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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石首妇联 2011-6-29 10:10:24 
  各乡镇办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现将鄂妇字【2011】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2个重点课题展开调研,并于9月底前将调研报告上报市妇联。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5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
  工作的意见
  鄂妇字[2011]10号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先导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调查研究是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和基础性工作,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问需于群众、问计于基层、问效于实践,是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的迫切需要,是认真履行职能、提高服务能力、代表和维护好妇女权益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妇联要切实增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调查研究工作的着力点。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开展妇女需求调查。围绕不同群体妇女在学习成才、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调研。建立“妇女需求调研月”制度,确保每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到不同层次的妇女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五必访,即:先进妇女典型必访、创业妇女必访、困难妇女必访、存在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上访妇女必访,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阵地必访,真实了解妇女的所想所思所期所盼,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与愿望,根据妇女需求确定妇女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提高服务妇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妇女工作专题调研。围绕妇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注重运用调研成果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开展法规政策研究。围绕使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密切关注、及时跟进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订,推动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充分体现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好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视察、调研,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根据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调研,认真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给妇女儿童发展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对策,为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努力从源头上为妇女儿童的权益落实争取支持和保障。四是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组织工作。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及妇女儿童民生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妇女需求调查和妇女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向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建议、提案的选题,形成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源头维权的作用。
  三、切实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水平。调查研究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第一个环节,是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科学决策的根本措施。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统筹。省妇联调研室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省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加强调研课题统筹。根据全国妇联的年度调研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省妇联每年初研究确定年度调研工作重点,各地要按照省妇联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地选择1-2个重点调研课题,坚持边调查研究边解决问题,把调研成果直接转化为决策,指导推动工作。加强调研力量统筹。重大调研课题,要部室联合、上下联动,合力攻关。要充分发挥妇联常委、执委、团体会员以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对各行各业、不同群体妇女的思想状况、权益维护、发挥作用等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邀请党政部门与妇联联合开展调查研究,争取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扩大妇联调查研究成果的影响。充分发挥妇女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加强对研究会团体会员的指导,重点调研课题公开招标,引导专家学者关注、加强妇女问题和妇女工作实证研究,借智借力,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妇女问题,提高妇女工作水平。二要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带头调研制度。县以上妇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调研,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建立调查研究目标考核制度。把调查研究列入各级妇联年度目标考核,落实责任领导和部室,明确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每年向省妇联提交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建立调查研究工作激励制度。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省妇联将通过《妇女工作交流》等报送省委和有关决策部门,为妇女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对优秀调研报告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优秀调研报告结集成册。三要为调研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决定调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调研工作的实际困难。要充实调研力量。市州妇联要落实专兼职调研人员,把那些基本素质好、文字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干部充实到调研岗位上。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调研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练地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增强理性思维能力,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水平。要为调研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妇联和广大妇联干部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创先争优的重要手段,强化调研意识,积极参与调研实践,注重对工作的研究和思考,推动全省妇联系统整体调研工作上水平。
  附件:全省妇联系统2011年调研工作重点
  湖北省妇联
  2011年4月13日
  附件:
  全省妇联系统2011年调研工作重点
  1、围绕第三期湖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形成的数据,就妇女发展与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延伸性调研。
  2、妇联组织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
  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农村妇女进“两委”、社区妇女工作等重点工作推进调研。
  4、村、社区妇联建设“妇女之家”,推动落实“一个岗位、一个阵地、一元钱”工作目标的做法经验及重点难点问题调研。
  5、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调研。
  6、妇女创业意愿及社会支持需求调研。
  7、廉政文化进家庭工作调研。
  8、全省妇联系统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调研。
  9、新时期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家庭教育立法调研。
  10、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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