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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关爱留守儿童示范站活动的通知
石首妇联 2013-5-13 10:21:51 
乡镇办区妇联:
  为深入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加强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经研究,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一批关爱留守儿童示范站点的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以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平台,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办实事,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创建内容
  (一)基础建设。按照四有标准建站,即:(1)有牌子。XX村(学校)儿童之家示范站。(2)有个好专班。站长应有组织能力、热心儿童工作的人士担任,名誉站长及专班成员可招募。(3)有场地。有室内、室外活动场地。(4)有硬件设施。要配备有电脑、图书、文体器材。(5)有基础档案。做到“二表”(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二本”(活动情况记录本、活动图片资料本)记录齐全。
  (二)帮扶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可联动也可分别开展不同形式的帮扶活动。建立志愿者队伍。在网站、宣传栏上常年招募志愿者,逐步建立志愿者管理办法,培植一批自主帮扶和长效帮扶的志愿者队伍。建立联系制度。各级妇联在站点有全年工作安排,乡镇妇联每季度在站点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建立培训制度。每年暑假期间,组织有专长的志愿者在站点开展各类培训,如文体培训、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讲座或宣传。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5月中旬至5月底):一是确定示范站点。各地开展调查摸底,建立2家以上站点,并根据情况选择一家作为示范站点,进行重点扶持。二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创建通知要求,充分考虑本站留守儿童意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级创建工作方案。三是建立留守儿童台帐。对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和个人情况摸底建档。
  (二)组织实施(2013年6月-12月):对照创建方案,认真开展示范站点创建活动,努力探索工作实效性和长效性,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检查考评(2014年元月-3月):市妇联对各乡镇办区建站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选取一批示范站点进行表彰,并择优申报省及荆州级留守儿童服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与各级党委开展的“学创”活动相结合,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予以落实。站点创建工作一定三年不变,结合各地实际,抓出特色,抓出亮点。
  (二)注重实效。各地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按照广大儿童和家长的意愿,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有的放矢开展帮扶活动。不走形式和过场,在实效性和长效性上下工夫,见成效。
  (三)材料报送。各地在创建工作中,注意培植志愿者骨干,树立一批好典型,总结交流好的做法,并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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