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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推动出台“两癌”贫困妇女救治实施办法
石首妇联 2014-8-28 15:24:15 
  关爱女性健康,救助“两癌”(宫颈癌、乳腺癌)贫困妇女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帮助“两癌”患病妇女度过难关、解决难事的具体行动。
  为建立“两癌”贫困妇女救治工作长效机制,让她们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市妇联积极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联合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石首市“两癌”贫困妇女救治实施办法》,对救治人群、治疗定点机构、救治流程及办法、相关部门职责等都进行了具体界定。相关医疗部门开设“两癌”检查“绿色通道”,减少入院程序,明确治疗流程。患病妇女通过填报《石首市“两癌”患病妇女治疗绿色通道就诊登记卡》,进入“绿色通道”,及早进行治疗。经过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普通报销流程后,仍然自费负担重,并能提供贫困证明的农村患者或城镇无职业患者,通过填报《石首市“两癌”贫困妇女医疗救助申请表》,进入石首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范畴,享受石首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该救治实施办法出台,惠及全市32万妇女同胞,特别是农村、城镇无业、低保、五保等“两癌”患病妇女,必将极大提高我市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及广大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推动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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