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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立足“四抓” 推动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石首妇联 2015-10-20 14:3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的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近年来,石首市妇联立足抓机制建立、抓普法宣传、抓维权救助、抓自身建设,推动《妇女法》贯彻落实。全市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依法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人们的自觉行为。
      一、抓机制建立,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为妇女维权提供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通报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沟通工作情况,协调难点问题,推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促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2、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市先后两次颁布实施了2001-2010、2011-2020年《石首市妇女发展规划》,将妇女依法享有的六大权利纳入其中,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任务分解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将《妇女法》纳入各地各单位普法规划之中,确保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进一步加强了妇儿工委办各项制度建设,每年组织召开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大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力度。
      3、加强网络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常年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规范了法律援助、依法维权的程序,强化了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的服务手段。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实行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直接在法律审判程序中有力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家庭暴力110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社会化维权网络,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组织网络的建立,改变了妇联单一维权的局面,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提高了维权工作整体水平,推动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二、抓普法宣传,优化妇女维权工作环境
      1、纳入全市普法内容进行普及式宣传。《妇女法》颁布实施后,石首市十分重视《妇女法》的宣传普及,将《妇女法》纳入了全市普法内容,使《妇女法》的宣传进入村组与社区,进入机关与学校,并在依法治市普法培训班、妇联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在全市掀起了学习高潮,营造了保护妇女、尊重妇女的良好法治氛围。
      2、抓住节日契机进行集中式宣传。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抓住每年“三八”节、《妇女法》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特别是“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已经成为妇女维权工作的品牌,先后宣传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婚姻法》、《妇女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发挥组织优势进行主题式宣传。市妇联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健全、与妇女群众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巾帼志愿者、义务普法宣传员、妇女群众骨干等,采取上街宣传、文艺演出用身边事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知识、禁毒、防艾等主题宣传活动,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文明进步的妇女观逐步深入人心,让尊重妇女、自觉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意识的主流。
      三、抓维权救助,加大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关爱力度
      1、认真接待处理来信来访。近两年来,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380人次,均协调处理。如,2015年3月31日,横沟市镇汪家山村二组村民孙兵妻子彭青青因产后羊水栓塞, 陷入昏迷并引发多器官衰竭,进入重症监护室,每天靠药物稳定病情,医药费每天4万余元,彭本人未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靠全额个人负担。孙兵全家多方筹措资金15万元,债台高筑。孙兵先后到荆州市委、荆州市妇联及石首妇联上访求助,市妇联考虑救助产妇生命刻不容缓,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与市民政局、市卫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引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给予彭青青1万元的医疗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为彭青青减免医疗费用20余万元。市妇联开通的12338妇女权益热线,至今已受理了咨询电话近百个,热线答复率为100%,为城乡妇女提供了便利快捷的帮助与服务。
      2、加大对弱势妇女的法律援助。加强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与维权工作站的联系,对贫困弱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共为57名妇女实施法律援助。例如今年4月2日,市妇联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信访组移交的市绣林办事处太平坊社区四组居民胡春梅反映其受父母虐待的信访问题,市妇联和绣林办事处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情况,鉴于胡春梅的实际困难,由绣林司法所对信访人胡春梅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3、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救助。针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贫困妇女儿童就医与上学难等问题,积极争取省级项目支持,建立一所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两结对”活动,招募“爱心妈妈”1000多人,一对一结对帮扶留守儿童,两年时间帮扶了27个留守儿童服务站及1000余名留守儿童,共计资金30多万元;向市政府建议,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2015年政府十件实事,得到采纳。推动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关于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学生关爱帮扶工程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三万”联系点为基础,每一个单位结对一个留守儿童服务站,共招募“爱心妈妈”“爱心爸爸”5000余人,为留守儿童服务站及留守儿童累计捐资捐物达100余万元。关爱活动在全市全面展开,切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大关爱格局;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对全市2.1万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为了让“两癌”贫困妇女得到有效救治,2014年,市妇联推动出台了《石首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患病妇女及城镇“两癌”贫困母亲救治实施办法》。近几年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为全市35名“两癌”贫困母亲发放救治金8.7万元,为10多名患病母亲及孩子送去慰问金5万余元,为市妇幼保健院争取一台“母亲健康”项目车;开展“金凤工程”助学行动,为64名考取一本的优秀贫困女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3.4万元,帮助她们圆了大学梦。
      四、抓自身建设,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竞争的实力
      1、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全市各级妇联动员组织广大农村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创办了一批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引导农村妇女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培养了刘俊芝、成云等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带动成立了“半边天”果蔬专业合作社、牲猪协会等妇女经济组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巾帼建功”活动。市妇联与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就业培训和招聘会20余场次,培训妇女近千人,转移就业3000多人,为200多名自主创业妇女申请5万/人的小额担保贷款。2014年,市妇联命名表彰了30个“巾帼文明岗”。 联合市委宣传部、政法委等12个女性比较集中的部门,开展“巾帼百佳”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妇女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推进,有5个集体、1个家庭获全国表彰,2人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有100余人受荆州市级以上表彰。市妇联2012年被评为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全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荆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一是以妇女健身活动助推全民健身活动。2012年,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妇女健身展示大赛,来自全市各乡镇、科局及健身场馆的24支队伍近千人参加此次活动,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一道文化大餐。此次大赛带动了全市各乡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妇女健身队284支,引领了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良好的社会风尚。二是以家庭文化活动助推群众文化活动。2013年,组织开展了全市首届家庭文化艺术节活动,活动首次以家庭为主体,开展了文娱、体育等具有地方特色和家庭特色的文化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三是以文明家庭创建助推精神文明创建。近年来,市妇联组织开展了文明家庭创建、特色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评选表彰、廉政文化进家庭及巾帼洁家行动等活动,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市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全面展开。
      3、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以市、乡、村三级换届为契机,市妇联主动争取支持,及早介入,重点推荐,全市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183人,其中副县级5人、正科33人(其中市直单位“一把手”7人)、副科145人。换届后,新当选市级女党代表58名,占代表总数的19.27%;市级女人大代表49人,占19.5%;市级女政协委员63人,占24.42%。村级换届选举后,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100%,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比例达100%,其中有女村支部书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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