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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维权 情暖人间
石首妇联 2016-7-6 16:26:08 

“践行价值观•最美石首人”——记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协

      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协会员小组共有女检察官16人,占全院干警的19.5%。她们有的身担反腐重任,坚忍不拔,敢于在查案一线拼硬仗;有的面对疑难复杂案件,迎难而上,善于将公诉策略与侦查谋略有机结合;有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敏锐的宣传触觉挖掘题材,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有的把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不断探索创新,扩大教育挽救效果。2014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61件370人,占办案总数的48%,所办案件均未出现判无罪的情况。她们是一个美丽的群体,构筑了检察院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们是一个奋进的群体,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撑起了市检察事业的半边天。
      一、以人为本,坚持发挥女检察官特长
      1997年,调关镇居民张满秀打了一场民事官司,官司从基层法院打到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虽然被撤销,但是执行标的物房产已经被拍卖,几级法院的执行回转令无法得到执行,张满秀手持十几份判决书和法院签文,却落得家境窘迫,上告无门,神情恍惚。2009年7月,张满秀来控申接待大厅上访,有着三十年检龄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的邹运莲同志耐心接待了她。当时,张满秀身无分文,邹运莲拿出自己的一百元钱给她。将她的遭遇和详细情况向院领导写了一个专门报告,提出为上访人解决一点实际问题。经过与调关镇和市法院的沟通,两家单位共同拿出四万元为张满秀购买了养老保险,给张满秀几近绝望的心理一个安慰,张满秀感激地说:“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
      邹运莲同志把每一个来访者都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每一个来访者排忧解难,发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亲和力,努力说服来访人员,化解矛盾,有效保持涉检上访零记录。
      二、忠诚履职,坚持务实创新做表率
      20年前,郑某某的儿子因琐事被人打死,凶手逍遥法外十七年之久,一直未归案。2013年3月,郑某某来院申诉,分流到侦查监督科后,科长方蓉看着古稀老人多年奔走伸冤的佝偻背影,花白头发,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透着苦,似乎在倾诉丧子的悲哀。方蓉心里很不是滋味,为赶紧查清事实,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方蓉和同事四处走访调查,连早已看不出当年景象的案发现场她都去了多次。而申诉人郑某某家中,她更是成了常客,每次去,她都要仔细了解郑某某家的生活状况,并耐心做被害人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抚慰他们内心的创伤,让他们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相信司法部门一定会尽快解决其合法诉求。在方蓉的不懈努力下,公安机关成立办案专班,很快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该案立案侦查期间,方蓉也多次提前介入侦查,跟踪督办。如今,这起案发二十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已经得到了公正审判,犯罪分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民行科科长唐丽君坚持公平公正时刻放在心中,以案件事实为依据,对证据进行审查分析,对引用的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进行审查,以此来判断判决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引用法律是否准确。申诉人李某某因自己接近60万元的债权得不到偿还,曾经多次到市人大、市委市政府上访,社会影响较大。受理此案后,唐丽君调取该案卷宗,制定调查计划,走访案件当事人,发现债务人张某与杨某借款纠纷案件存在事实不清,有可能是虚假诉讼的问题。什么是虚假诉讼呢?通俗来讲就是打假官司。经过对借条作笔迹鉴定,核实相关材料查明:债务人张某为了逃避债务,串通他人伪造了两张假借条,在审判活动中进行虚假诉讼。据此,唐丽君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针对法院程序上存在违法的情形提出了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重新启动了再审监督程序,纠正了程序违法的情形,更改了原来的错误判决。公安机关对债务人张某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杨某、张某涉嫌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立案侦查,三人最终均作了有罪判决,当事人李某某也追回了自己的借款。此案纠正了错误的判决,打击了妨害司法秩序的犯罪者,震慑了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依法维权,坚持帮扶弱势群体
      女检协组织开展了当事人权益保护、青少年维权等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以特别关注、特别保护、特别办理、特别救助为原则,竭尽全力,服务社会。办案中,女检察官们充分发挥岗位职能,运用法律切实维护青少年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14年7月,高陵镇茅草街村刚满14周岁的智障女孩徐某被同村村民彭某性侵,案发后,彭某外逃,而受害人因智力反应迟缓,对外界有抵触情绪,公安机关因证据收集不全而未立案。该院及时选派办案经验丰富、亲和力强的女检察官与受害人沟通,消除她的心理压力,获取案件的关键陈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月份,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归案,他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无论是对谁,除了严峻的面孔,它是有温度的,检察官的职责之一就是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这种人性的温度”。在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女检察官们除了以案说法,更多的是以情说理,从多方面深刻剖析他们犯罪的原因,触及他们的灵魂深处,使他们真诚悔罪,达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将人性化办案延伸到案件外。
      2014年10月,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妇女卖淫案中,根据案件当时侦办需要,对女性犯罪嫌疑人皇甫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办结后,侦查监督科科长方蓉并未一捕了事,因事先讯问时已经获知皇甫某某的孩子未满一岁,所以对她开展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发现,皇甫某某确实属于还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整个案件事实已查清,对其不继续羁押社会危害性不大。据此,方蓉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皇甫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也立即采纳了建议,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积极主动,坚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
      在立足岗位服务检察工作的同时,她们不忘担负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关爱社会,奉献爱心行动中,组织“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书籍”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响应市妇联开展“爱心妈妈”帮扶活动,与大垸镇20余名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孩子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关爱。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校园,在中小学校设立检察官信箱,开设检察官流动讲堂。2016年,市妇联联合市委法治办成立了“建设法治石首•巾帼在行动”法治宣讲团,其中有3名女检察官是“建设法治石首•巾帼在行动”法治宣讲团成员,检察官王海雪、涂近远分别赴高陵镇、小河口镇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反对家庭暴力》专题法治教育讲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还选派优秀女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她们每年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法律,教他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女检察官群众工作能力。市女检协会员小组以“三百工程”为平台,把检察服务站作为服务窗口,女检察官们深入社区、乡镇,走进田间地头,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2016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全体女检察官送法进社区,通过采取设点宣传、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板块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主要职能及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宣传检察机关推进“阳光检察”检务公开的制度和强化自身监督的措施;宣传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宣传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内容。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女检察官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当代检察官的风采,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不断进取,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这群石首检花正在平凡的岗位上闪现出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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