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区妇联: 为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助力女性成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圆大学梦。经研究,市妇联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金凤工程·让梦飞翔”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石首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新生 二、申报条件 资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石首籍女大学新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以上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新生;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不含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品学兼优贫困女大学新生优先予以资助: 1、受新冠肺炎疫情或者水灾影响严重的困难家庭女生; 2、烈士、优抚家庭的女生; 3、残疾女生; 4、少数民族女生; 5、单亲贫困家庭或孤儿女生;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女生; 7、因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的女生等。 以上情况均需有村(社区)委会、民政等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三、资助标准 市妇联将为入选者一次性资助3000元学习生活费用。各地妇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及社会力量支持,对其他贫困女生提供帮助。 四、工作安排 1、8月中旬,全市各地同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2、8月10日前,各地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对拟资助对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后报到市妇联。 3、8月18日前,市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4、8月25日前,市妇联对拟资助对象在石首妇女网进行公示,接受全市各界监督。 5、9月,发放“金凤工程”资助款。 请各乡镇办区妇联严格按照资助条件的要求,及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贫困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8月10日前将申请表连同印证材料(含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贫困情况证明、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号及具体开户行地址)报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洪雯 电话:7819568 电子邮箱:290367691@qq.com 附件: 1、石首市妇联2021年“金凤工程·让梦飞翔”助学行动名额分配表 2、石首市妇联2021年“金凤工程·让梦飞翔”助学行动申请表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14日
石妇〔2021〕1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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