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区平安办,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荆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平安石首创建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市妇联联合市委平安办拟在全市开展2023年“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平安家庭”示范户50户。 二、评选表彰标准 “五防五无”:防诈骗、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犯罪、无暴力、无纠纷、无毒品、无赌博。即: 1.遵纪守法无犯罪。家庭成员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家庭财产及家庭成员人身安全。 2.家庭和睦无暴力。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内部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互相关爱、无家庭暴力。 3.邻里团结无纠纷。尊重邻居的合法权益和生活方式,与邻居团结友爱,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做到互尊互助、互让互谅。 4.绿色健康无毒品。家庭成员爱家敬业,崇尚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较强的拒毒防毒意识,对毒品不好奇、不尝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5.生活文明无赌博。倡导勤劳致富、科学致富,自觉抵制不劳而获、好逸恶劳思想。追求文明的娱乐方式,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远离各类赌博诈骗。 三、评选表彰要求 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评选,认真抓好落实。市委平安办将“平安家庭”创建情况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市妇联联合市委平安办对各乡镇办区和市直各单位上报的“平安家庭”示范户,按照标准进行评选表彰。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平安家庭”示范户推荐审批表纸质版(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妇联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彩 联系电话:0716-7819565 电子邮箱:649352695@qq.com
附件:1.石首市“平安家庭”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2.石首市“平安家庭”示范户推荐审批表
中共石首市委平安石首建设 石首市妇女联合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1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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